为做好学校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,学院决定在院内提前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项目立项要求
1. 本次立项先按照《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1)和学校历年相关要求,依据《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》(见附件2)组织开展工作。
2. 申报时除立项指南外,可以从在线教学、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向进行立项。
3. 申报时需关注“课程思政”和“专业思政”的研究与实践。
4. 已经列入教育部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。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。
5. 本次立项学院组织专家组提出建议及意见,对提交的项目进行排序。学校下发教改立项通知后,学院将按照评审排序上报学校。
二、报送材料时间要求
1. 本次立项的项目申请书均采用《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》格式(见附件3)。
2. 报送截止时间:11月9日16:30。请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(一式5份)交到408办公室。
3. 学院拟定于11月11日组织评审,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三、关于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要求
1. 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教师。
2. 项目负责人限主持1项项目,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项目(包括重点和一般立项)。
3. 要求每个项目组成员总数(含负责人)为5-7人、成员结构合理、有明确的任务分工。
四、说明
1. 学院提前开展教改立项工作是为组织教师提前准备相关材料,进而高质量参与学校立项评审;
2. 学院教改立项工作开展期间,如学校下发教改立项相关通知,则项目申报要求及材料提交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;
3. 学院组织教改立项评审后,将会对项目提出修改、整合的意见及建议,项目负责人修改后,学院按照评审排序上报学校参与评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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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19日
附件1:2018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
附件2: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公司产品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
附件3: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